为了营造一个和谐发展的市场,保安部在多年的工作中,总结了以下五种市场典型案例,希望通过该几种案例举一反三,有效的进行防范,与广大经营者共同维护市场的安全。
案例一:团伙浑水摸鱼型
作案人类型:
有组织的团伙作案,分工明确,偷窃者多为老、幼、孕、残或怀抱婴儿者,得手后转移给年轻穿跑鞋者。
作案时机选择:
早晨批发生意较忙、中午吃饭时、临清场时
作案手法:
选定作案目标后,按分工,有人吸引商铺营业员的注意,有人望风,另有人以各种借口诱骗收银员打开收银柜再以种种手法遮挡收银员的目光,另有人趁机作案。商铺内现金、背包、小件货物都是作案目标。
案例:
2006年3月11日F2-935商铺中午11:30,3女2男作案偷窃2800元现金,女子得手转移给男子,该男子逃至一楼后被抓获;3月24日F2-C56商铺12:00,4女1男作案,偷窃收银柜5000元现金,窃贼为一孕妇被当场抓获。
案例二:顺手牵羊型
作案人类型:
开有零售店,贪图小利,利用拿货的时机,窃取商铺内货物。
作案时机:
早上批发生意较忙且商铺内人员较多的时候。
作案手法:
选定目标商铺(也许是老客户),在拿货时一部分就放在自己的货车旁,或将自己的货物放在别人的货物上,然后拿一部分去付账,走时顺手将选定的货物带走。
案例:
2005年6月8日F4-317商铺9:30,一江苏顾客拿完货后,顺手将商铺内20件价值2700元货物带走,离开商铺在电梯口被抓;2005年9月27日F3-113商铺,一女顾客进商铺时将自己穿的外套脱下盖在商铺内衣服上,走时将商铺内1件价值300多元的衣服带走。
案例三:专门偷货“市场老鼠”型
作案人类型:
无所事事,整日在市场内闲逛的游民,偷来的货物低价卖给地摊小贩。
作案时机:
全天候。
作案手法:
单人或多人在市场各通道装着漫不经心闲逛,目光游离不定,左顾右盼,专盯商户放在公共通道上的小件货包或顾客的小拉车。得手后迅速离开,转移赃物后再寻机偷窃。
案例四:相互串通自盗型
作案人:
商铺内或相邻商铺营业员
作案时机:
工作时间较长得到商铺老板充分信任,掌管商铺各种钥匙、现金,然后私配商铺或相邻商铺钥匙。
作案手法:
上班时或下班后,利用自身的便利条件,采用售货时不开票、少开票、虚报账目或直接侵吞商铺现金,作案后或到月底盘存时又以商铺夜间被盗,营业时有可疑人员来过等借口搪塞老板,使得老板视线被转移,受其误导而不具体分析致使营业员屡屡得手。
案例:
F2-C8X商铺,两营业员相互串通,作案数十次,直到2005年10月9日偷窃商铺内2000元现金案发,两营业员交待侵吞的现金自己都记不清有多少了,而每次都以商铺夜间被撬,营业时被盗为借口搪塞老板;F5-2XX商铺先后四次报失:800元被窃270元、500元被窃100元、600元被窃170元、51元被窃10元;2006年1月16日F2-C6X商铺存放20000元现金营业员报失2500元。
案例五:调包型
作案人类型:
装扮批发的顾客,拉着装满垃圾的小拉车(包里多为废纸盒、旧衣服)在通道里行走缓慢(不像别的顾客匆匆忙忙赶时间),哪里人多往哪走,装模作样只问不买。
作案地点:
批发生意较好、门口小拉车较多的商铺。
作案手法:
选定目标后,先观察周围情况,如有人留意,就到商铺内东挑西捡、问这问那就是不买,趁人不备时迅速出来,拉着别人的小拉车就走,并快速离开市场。
案例:
2005年7月24日,一河南周口的顾客在F4-120商铺,价值1000元货物被调包。
幺洪营
2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