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遵守市场各项管理制度,证照齐全。
2、 按时缴纳各项费用无拖欠。
3、 文明经商,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4、 自我管理制度完善,自觉接受市场管理及各级行政管理机构的检查和监督。
5、 所经营的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法》,无三无商品,无假冒伪劣商品。
6、 严格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本年度无重大交易纠纷。
7、 严格遵守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8、 积极参加市场举办的各项公益活动和宣传活动。
“做诚信商户 创诚信市场”!本次评选活动由中国纺织服装专业市场联盟主办,12月底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颁奖。望各商户积极参与,对照上述标准进行自我检查和评定,凡符合上述标准的商户可以在10月25日前到本市场六楼市场部进行自我推荐。
上海新七浦实业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15日